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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租房提取公积金每月上限增至1800元

作者:新闻头条 更新时间:2019-04-23 08:56 来源:广州日报

摘要:在东莞市无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每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上限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至1800元。

4月23日起,在东莞市无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每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上限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至1800元,这是东莞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之中的一项,旨在鼓励职工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此次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共有5项,其中新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公积金一项,并将取消装修提取公积金的规定,后者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其他4项则都从明日起开始执行。

  五大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新增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政策。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后,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该户应分摊的费用。

  2放宽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政策。缴存职工名下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上限从月缴存额的65%提高至70%,额度上限从1500元提高至1800元。

  3取消装修提取政策,对公积金提取范围进行进一步规范,使公积金更加集中用于保障刚需型住房消费需求。

  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二)规定的情形申请提取2015年3月1日前账户余额的,可通过单位批量代办或线下(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智慧终端)临柜办理,审核时不再收取离职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5购买外市住房提取公积金增加复核环节,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主要是为了加强对违规提取的治理。

  官方解读

  住宅增设电梯 公积金只可提取一次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缴存公积金职工本人及其配偶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没有配偶的姓名,则办理提取时需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同时,申请提取时间没有限制,只要申请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携规定资料提出申请即可。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只可一次。

  鼓励租房 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上限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租房提取公积金是职工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业务类型,符合东莞市市情,因此中心一方面不断简化办理流程,丰富办理渠道(网厅、微信、短信、自助终端、柜台均可办理),为职工提供方便;另一方面,自2016年4月1日起,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比例从60%提高到65%、月提取限额从540元提高到1500元。此次再次提高提取限额,加大对职工租住住房的支持力度,鼓励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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