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清远市人民政府同意,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清远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清国土资利用发〔2017〕119号文)(以下简称《规划》),按此《规划》三年内清远市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533.22公顷,即533.22万平方米。
此次发布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包含范围为清远市区的清城区、高新区,不包含清新区。
3年内总供应量533.22公顷
《规划》显示,结合清远市区住房用地需求与市场形势,确定了清远市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指标:2017年至2019年三年滚动计划总量为533.22公顷,其中2017年计划供应150公顷,年平均供应177.74公顷;此外,《规划》确定了清远市区住宅用地供应2017年至2021年中期规划总量为980.21公顷,年平均供应196.04公顷。
也就是说2017年至2021年的5年时间内,清远市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980.21公顷,平均每年供应196.04公顷,这些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计划均以出让方式供应。
据悉,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为着力推进新型城市化,以扩容提质为方向,坚持重大基础设施优先原则、重点地区优先发展原则、产业引导与空间聚集原则,清远市区2017年至2021年住宅用地土地供应着重以稳定中心城区范围内住宅用地供应、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求为主,同时兼顾市区范围内的在清企业住宅用地需求。
5年内住宅用地增幅年增长为8%
《规划》中指出,确定的上述计划指标是基于如下分析:结合清远市区范围内的土地供应市场前三年平均状况,以及上一年度清远市区住宅用地供应实际情况以及对未来三年清远市住宅用地市场的展望,经核算,清远市区住宅用地2017至2021年计划以每年8%的增幅稳定供应,符合省厅不高于10%的持平范围。
对比前三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和实际供应情况来看,清远市区住宅用地实际年平均供应177.74公顷,土地供应相对稳定。而截至11月9日,清远市区2017年住宅用地供应量为148.01公顷,完成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83.27%,预计年底之前能够顺利完成供应计划。
延伸
供地基本原则
据悉,此次《规划》出台,是基于建立和调整中长期住宅用地供给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结合清远市“十三五”规划、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安排,以及我市区近三年住房用地供应情况。
《规划》指出,制定住宅供应的三年计划和中期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加强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建立和调整中长期住宅用地供给体系。以相关规划为导向,以往年住宅用地供应情况为基础,加强住宅用地的空间统筹,做出住宅用地三年滚动统筹安排。并根据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实施情况,结合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及时滚动编制下一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二是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我省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46号)核定的我市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目标,我市住宅用地供应目标为“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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