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源应该如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配套,是目前全社会重点关注的话题。
日前,仲恺高新区出台《仲恺高新区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提出对3000户以下周边教育设施不能满足适龄儿童就学需要的小区,由区住建局按 “百户指标”比例从小区开发用地及“三旧”改造项目中调配教育用地,由区管委会统一建设为小区配套的公办学校。
记者从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获悉,该《方案》日前已经仲恺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专题会议审议,将于近期正式实施。
现状
“十二五”扩增公办学位2.8万个,教育资源仍不足
《方案》指出,仲恺区现有公办学校49所,其中完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初级中学4所、完小27所、教学点15所;民办学校19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完小8所。
据统计,全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55692人,其中小学生43940人、初中生11752人;民办幼儿园56所,在园幼儿17210人。
“‘十二五’期间,仲恺区委、区管委会大力实施‘扩容’工程,投入5亿多元,新建扩建学校19所,扩增公办优质学位约2.8万个。”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教育科科长涂继红告诉记者,随着仲恺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加上国家二孩政策的实施,城镇的适龄就学儿童人数显著增加,但城镇配套的中小学及幼儿园相对滞后,城区中心区,特别是陈江、惠环片区的教育资源不足问题越来越凸显。
记者获悉,作为仲恺区的经济文化中心,陈江常驻人口20多万人,近几年众多楼盘已交付使用,但中心区公办小学仅3所,中心区学位不足、“大班额”现象突出。
目标
“四同步”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全面贯彻国家和省的教育工作部署,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建立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的长效机制,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涂继红向记者介绍此次《方案》出台的目标。
“《方案》的四个基本原则中强调科学规划、注重实效、同步推进和部门协作,包括要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公益性或普惠性学前教育以及免费义务教育;要通过新建城镇住宅小区、‘三旧’改造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方式,规划建设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解决好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及幼儿园数量不足的问题。”涂继红说,“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在城镇新建居住区和“三旧”改造工程中按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标准
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控规
《方案》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了规划和建设标准。
针对中小学
万户以上居住区须单独配建中学
《方案》要求,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的小区,必须配建小学;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小区用地“招拍挂”时应同时公布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条件;教育配套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验收后无偿移交区管委会,区管委会及时接收并将其办成公办学校;完全小学和初中原则上不超过36个班,九年制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4个班。
《方案》要求,3000户以下的小区,新建住宅小区规模未达到配套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最低标准,周边教育设施不能够满足适龄儿童就学需要的,须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统筹规划,以“百户指标”测算生源数量,从小区开发用地及“三旧”改造项目中调配新建住宅小区教育用地,由管委会统一建设为小区配套的公办学校。同时鼓励开发建设单位积极捐资助学,支持小区配套学校建设。
针对幼儿园
超3000户小区应分设2所以上幼儿园
《方案》要求,每4500人以上,预留一所6个班或以上规模的幼儿园建设用地。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用地和出入口,具体设置应达到以下标准(见下表),超出3000户以上的住宅小区应分设2所以上的幼儿园。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居住区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并保证配套幼儿园建设与所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列明,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应履行以下责任: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方案》要求,对住宅小区开发总量不达4500人的零星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保障性住宅项目和旧城区改造项目,根据规划标准和区域居住人口测算生源数量,按照幼儿园服务半径要求,结合实际另行规划预留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
《方案》要求,没有达到配套标准要求的住宅小区,可采取单独选址、改建、扩建或扩大区域内其他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模等形式配置幼儿园。
构建学位供需动态协调机制提前1年落实学位供给
此外,《方案》还指出,要科学编制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制定《仲恺高新区中小学 (幼儿园)布点专项规划(2016-2026年)》,充分发挥市政规划对教育资源配置的调控作用,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
《方案》指出,构建“六三一”学位供需动态协调机制。即提前6年预测小一学位需求,提前3年规划学位建设,提前1年落实学位供给;实施“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区宣教文卫办公室同意。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投资建校的积极性,按政策减免建设学校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涂继红介绍,《方案》在相关费用减免方面,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投资建校的积极性。
转载自: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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