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地出台的限售政策不同,有的地方以网签时间为准,有的地方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也有地方将限售期提高到5年,比如海南。
例如:
1、绍兴市:2017年10月12日,浙江省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绍兴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保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该通知自2017年10月13日起施行。将实施区域限售。在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袍江开发区、滨海新城)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2、昆明市:2017年10月12日,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宣布分区限售。在昆明市呈贡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3、太原市:2017年10月12日,太原市房管局发布《关于控制二手住房短期交易转让的通知》称,辖城六区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交易转让。
4、海南省:2017年10月10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住房限制转让年限的通知》,从通知印发之日起,将《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及市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买的住房限制转让年限,暂按规定统一提高到5年执行。
5、东莞市:2017年4月18日,东莞市住建局、市房产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已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论是在上述时间点之前或之后办出《不动产权证》,均不受“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条款的限制。但是,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扩展资料
1、苏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政府2019年7月24日晚出台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意见指出苏州扩大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即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2、深圳市:2018年7月31日发布楼市调控新政策,规定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