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东建房〔2022〕17号)以及《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其中,《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东建房〔2022〕17号)指出:
(一)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农民安居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录入市农房台账的,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
(二)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三)与三限房销售区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三限房。
而《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则是东莞市住建局针对大家关注、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的梳理分类以及解答。
以下为两份文件的原文:


来源:东莞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黄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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