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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佛山、中山等7个城市可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

作者:今日焦点 更新时间:2021-10-11 09:27 来源:乐居买房

摘要:10月9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发布可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城市清单。

佛山、中山等7个城市可提


购房提取范围如下: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在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三、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


申请时间如下: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申请时间:一手楼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二手楼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按揭购买自住住房(非按月还贷)

申请时间:在购房贷款发放后,结清前可提出申请。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总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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