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广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并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决定》实施后,广东省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在有利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强化耕地保护的同时,广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符合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未来经济发展需要。同时,将对促进广东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发挥积极作用。
该《决定》中提到,如果村民出现以下三种行为:“私占耕地违规建房”、“私自改变耕地用途”、“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则将按照所在地区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进行征税!
为切实保护广东省农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该《决定》明确,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照所在地区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征收。
征税标准如何?
该《决定》明确,自9月1日起,执行新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
具体将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分别适用15、25、30、40、50元/平方米共五档适用税额。其中,东莞的标准为50元/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明确: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遗属,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残疾军人,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私自占用耕地违建房屋
如果私自占用耕地资源建造房屋,则农田土地就会遭到破坏。因此,对于在农田里建造房屋的情况,将会被征收耕地占用税。若存在违规违法利用耕地开展非农业建设,则相关责任人将遭到一定数额的处罚。
私自改变耕地用途
国家对于耕地有着明确的使用用途规定,只能从事农业化的建设。如果私自改变耕地用途,在耕地上建造厂房,则需要征收耕地占用税。
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
如果在耕地上从事非农业建设,比如搭建小房子或者大棚房用于居住等,这往往严重占用了土地资源,因此需要交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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