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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新地王将诞生? 西区89亩住宅用地今日竞拍

作者:新闻头条 更新时间:2019-07-31 09:40 来源:乐居买房

摘要:明天(7月31日)上午9点半,西区W20-19-0034住宅用地即将进入网上竞拍环节!

由于地块起始楼面价突破历史新高,逼近西区当前新房均价,坊间有不少“地块可能会流拍”的“担忧”。不过,随着参与竞拍的买家报价,这种担忧也就不存在了。

西区89亩住宅用地竞拍在即

  截止发稿,地块有1家竞买者报价,当前楼面地价最高出价仍为起始价10500元/平。

  乐居编辑了解到,该地块已有多家房企“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志在必得。但是,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地价“不便宜”,明天,有可能是一场激烈的龙争虎斗吗?按照交易公告,楼面地价增幅最低为100元/平,最高限价为15000元/平,如果多家房企参与竞争,很容易就会触顶。

  到底会是怎样的情况?请准时关注中山乐居土拍直播!

西区89亩住宅用地竞拍在即

  土拍要点:双高价+销售新规

  本次土拍为何值得关注,除了是中山时隔已久推出的首宗地块之外,还因为其交易要求。

  首先,地块为第二次挂牌,相比首次挂牌,价格不降反涨!总价涨了9.1亿元!

  首次挂牌起始楼面地价为5400元/平,本次为10500元/平,涨幅高达94%;

  首次挂牌最高限价为8000元/平,本次为15000元/平,整整提高了7000元/平。

西区89亩住宅用地竞拍在即

  此外,日后该项目需“实行成品住宅标准销售”。

  根据中山市近期公示的《中山市商品住房全装修分级指南》,成品住宅要求在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给水排水、燃气、通风、供电以及智能化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与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达到基本使用标准的商品住房。

  简单理解则为带装修出售。

  实探!地块所在片区资源丰富

  W20-19-0034地块位于西区彩虹片区西北部,毗邻翠景道。据乐居编辑实探发现,地块已被围蔽,地面上有几栋活动板房。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活动板房地块,拍卖地块将近三分之一为水泥地,较为平整。

西区89亩住宅用地竞拍在即

(土地现状)(土地现状)

  地块所在的彩虹片区可以说是近年中山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的区域,楼盘鳞次栉比。地块周边有棕榈彩虹、优格国际、龙光水悦馨园、星月彩虹花苑、碧桂园佳诚领英卡仕、天誉虹悦1925、合景招商映月台、臻汇公馆等多个商住项目,居住氛围浓厚。

  片区生活配套较为齐全,有西区中心小学、新中医院、彩虹绿洲公园等。地块周边有迪卡侬、五月花影城和大信新都汇等商圈。

西区89亩住宅用地竞拍在即

(地块与在建的棕榈彩虹二期仅一路之隔)(地块与在建的棕榈彩虹二期仅一路之隔)

(迪卡侬就在地块旁边)(迪卡侬就在地块旁边)

(地块周边的大信新都汇)(地块周边的大信新都汇)

(彩虹绿洲湿地公园)(彩虹绿洲湿地公园)

(西区中心小学)(西区中心小学)

  据相关规划,彩虹片区将会引入1所高中、1所小学,未来片区教育资源较为丰富。交通方面也值得期待,未来或将有广中珠澳城际及城市轨道2号线行经片区,为居民带来便利。

西区89亩住宅用地竞拍在即

  值得一提的,地块靠近翠景道和外环路,日常车流量较大,未来或会有交通拥堵及噪音影响。

  周边房价1.2-1.8万/平

  据中国房价行情网显示,目前西区一手房均价15418元/平。

  单盘方面,雅居乐剑桥郡由于其大体量、大品牌、自带配套等优点,长期占据西区销冠地位。据了解,雅居乐剑桥郡近期还推出了购房优惠。

  此外,彩虹片区是目前西区房价较高的区域,各盘的价格情况可以看看下面表格。

西区89亩住宅用地竞拍在即

  地块详情

  起始楼面地价:10500元/平方米

  起始总价:1,871,443,350元

  现状:部分平整

  出让年限:70年

  最小竞价增幅:100元/平方米。

  最高限制楼面地价:15000元/平方米

  人才房竞价阶梯为:480平方米/次(户型面积为90平方米-144平方米,不少于4套)。

  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规划指标及其他规划要求:土地容积率:≤3.0,计容建筑面积: ≤178232.7平方米,绿地率:≥38%,建筑密度下限:≤30%,建筑限高:100米。地块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281142018090003)执行。

  2.建设单位今后不得对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含合并或分割)。

  3.建设期限要求:在2020年10月5日之前开工,在2023年10月5日之前竣工。

  4.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土地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公开程序进行。

  5.竞得人未如期开发建设,应按《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中府[2013]32号)及《出让合同》相关规定办理。

图片来源:新浪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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