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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出台11条硬杠杠规范精装房质量

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8-12-14 09:29 来源:楚天都市报

摘要:必须公示装修设备材料品牌不得出现“同等档次”表述

全装修商品住宅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牵动千家万户,武汉市拟出台11条管理标准进行规范。昨日,《武汉市房管局、城建委、工商局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布,拟进一步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和销售管理。

根据意见稿,房企预售全装修商品住宅的,应在销售楼盘内建造交付标准样板房,向购房人明确展示交房标准。交付样板房要真实反映户型、结构、交付标准和施工质量。

意见稿明确,《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总价、毛坯总价和全装修总价,并列明所用主要装修材料和室内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及型号等内容,相关装修价格计价方式、装修方案、交付标准等由房企与购房人自行约定。

此外,房企应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规定公示房屋销售总价、毛坯总价和全装修总价,公示楼栋、单元、户型、装修设计以及施工、监理单位信息,公示采用装修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和备选品牌、型号清单,不得出现类似“同等档次”的表述。意见稿还规定,房屋主体结构和装修部分应分别验收。

武汉市房管部门表示,此举为提升住宅整体品质,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三部门应对房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等单位把关不严、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问题、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义务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进行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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