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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租房管理有新办法 申请审核流程等有较大变动

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8-11-09 09:03 来源:佛山日报

摘要:新办法提出,要将各类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进行适度调整,结合外来务工人员将保障群体扩大为新市民。

本周,佛山市政府在常务会议上通过了新修订的《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对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与审核等章节作出了较大修改,并补充完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的对象等。

  据悉,新办法提出,要将各类引进人才和新就业大学生进行适度调整,结合外来务工人员将保障群体扩大为新市民,以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与此同时,新办法调整各级部门的工作内容,将原申请审核由社区居委会、镇(街道)、区三级审核,镇(街道)、区两级公示修改为镇(街道)、区两级审核,审核期间全过程公示,缩短审核流程和时间。

  另外,对部门联审,新办法由原区住建部门牵头向区有关部门信函索证修改为由市住建部门牵头向市有关部门信函索证,进一步提高对申请家庭准入条件的核查面,以确保审核准确、有效。

  新办法还对申请审核各部门工作时限作了必要的调整,缩短了工作时限,同时补充公交司机、环卫工人、本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临界对象等作为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的对象,进一步扩大了优先保障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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