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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珠海无房 签订1年上劳动合同就可申请新房啦!

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7-06-01 10:40 来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在珠海无房 签订1年上劳动合同就可申请新房啦!

在珠海无房的,只要跟珠海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就有机会圆住房梦了。

珠海市住规建局官网5月27日发布《关于南屏沁园公租房项目扩大配租范围和放宽配租条件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1478套公租房等你来申请,并大幅放宽了申请的门槛。赶紧看是自己否符合条件。

范围放宽至香洲、横琴、保税区

过去沁园的配租对象局限于香洲区,此次放宽后将扩大到香洲区、横琴新区、保税区,但仅限于上述区域的六类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住房困难家庭类、新就业职工类、专业人才类和异地务工人员类别的六类家庭 。

(上图为大镜山公租房)

与珠海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部分类别申请者的申请限制也有所放宽。过去,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具备五个条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根据《通告》,此次将把其中的“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的条件放宽到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创业孵化基地负责人或团队也可申请公租房

在专业人才的申请限制方面,过去专业人才申请公租房,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分别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师资格,或者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一定投资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本市属无房户,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申请时没有享受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

根据《通告》,此次将专业人才类别的配租对象放宽到入驻市、区人社部门或科技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企业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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