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套房二套房执行“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2016年10月4日,深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深户家庭无房,无房贷记录,首付3成,利率9折。
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5成,利率9折。
深户家庭无房,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5成,利率1.1倍。
深户家庭无房,有2笔或以上异地房贷记录未结清,禁贷。
深户家庭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贷款已结清),首付7成,利率9折。
深户家庭已有1套深圳房产,有房贷记录(包含异地,1笔贷款未结清),首付7成,利率1.1倍。
深户家庭已有2套深圳房产,禁贷。